一、 绩效考核目的:本部门的绩效考核目的在于更好地从横向、纵向评价和观察员工,为本部门的绩效分配以及员工的后期发展提供重要的依据。
二、 绩效考核的对象:行政人力资源部及财务部的全体员工。
三、 绩效考核周期:每月一次进行考核汇总,每半年进行一次整体汇总,将绩效考核不佳的员工予以劝退处理,绩效考核优秀的员工则考虑干部培养。
四、 绩效考核奖惩:根据当月绩效考核结果来决定绩效考核工资,并报经总经理室审批。
五、 绩效考核方法:本部门的绩效考核方法将依据岗位职责作为主要衡量指标,后期如有需要,可将岗位职责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,本部门拥有最终解释权
六、 绩效考核面谈:根据上月考核结果,本月月初对上月绩效考核不佳的员工安排面谈,面谈内容分3方面:1、自述工作2、领导对问题的阐述3、面谈结果的反馈
七、 绩效考核评估:根据不同岗位职责要求,绩效评估要素采取与岗位相关要素进行评估
八、考核细则说明:每一项岗位职责为5、10分,满分100分,60分为及格。绩效仍将采取横向与纵向以及自评相结合的方式,具体比例依据如下说明,本绩效考核方案报经总经理室审批公示后生效。
说明: 1、行政人力资源部部长考核采取自评与部门主管、下属评相结合的方式,下属为本部门员工不低于1∕2的人数考评取平均值,自评与下属评比例为4:3:3。行政人力资源部主管与其他工作人员采取上级评、自评相结合,具体比例为7:3。 2、财务部考核采取互评与自评相结合,具体比例为5:5。 3、行政人力资源部、财务部绩效工资分配方法: α、部长、主管级绩效岗位工资抽取出来 β、部门活动经费抽取出来 γ、根据绩效考核结果,进行绩效工资的分配。抽取出来后的绩效工资进行平均分配,然后85分以上每增加一分奖励2元,80~85分为不奖励不惩罚,80分以下每减一分扣除2元,60分以下扣除月度整个绩效工资。
行政人力资源部 2011年6月25日 |